广东金融学院体育器材室管理规定
1、 上体育课时,教学需用的器材,由体育委员或班干部按任课老师的要求登记领出,下课时如数归还。如有丢失或损坏,即向保管员报告,并由该班按器材成本负责赔偿。
2、 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借用体育器材,须凭学生证(抵押)办理借用手续,每证只限借一物。所借器材必须当天归还。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赔偿,赔偿后方可领回学生证。
3、 凡借用的器材逾期不归还者,每超过一天罚款壹元,如此类推。
4、 凡是学院各系、学生社团组织体育比赛需借用体育器材,须经体育教学部分管领导批准,凭借条方可借出。
5、 凡院外单位借用体育器材,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前提下,由体育教学部分管领导批准,凭借条方可借出。
6、 赔偿办法:新器材一律按原价赔偿;旧器材按原价打折赔偿; 如有故意互换借出物品,一经发现,加倍罚款。
7、 器材室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9:30—11:30
下午3:00—6:30
体育教学部
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