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课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,全面推行素质教育,提高教学质量,促进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,改进和规范体育课成绩的评定方法,特制订广东金融学院体育课成绩评定标准与办法。
一、制定本办法的目的
1
、有利于规范体育考试及评分的管理,科学、客观地评定学生的体育课成绩。
2
、有利于准确、客观、全面、公正地反映学生体育课成绩,避免教师打人情分、关系分,增加透明度。
3
、,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激发学生的锻炼兴趣,提高教学质量,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先天运动能力的因素,注重过程评价。
4
、有利于考核督导机制,强化教学管理。
二、制定本办法的依据
1
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价方案》、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指导纲要》、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文件精神。
2
、根据学院教学、督导委员会的有关教学文件精神及本部门的教学计划、大纲。
三、制定本办法的原则
1
、科学性:要符合培养目标,激发学习动力,遵循统计学原理,力求体现科学性。
2
、全面性:要符合学生实际,坚持多方要素、综合评定的办法,力求体现全面性。
3
、客观性:要结合部门实际和改革发展方向,逐步实行教考分离,力求体现客观性。
四、体育课成绩认定的程序
1
、教研室必须在考试前二周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学习《广东金融学院体育课成绩评定标准与办法》(试行),力求做到统一评分尺度和考试方法。
2
、组织考试:
(1)由教学部负责组成巡考督导小组;
(2)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考试;
(3)考试结束后,一周之内将理论课考试成绩、试卷和术
科
成绩分别交体育教研室。
3
、教研室审核:教研室根据评分标准对任课教师上交成绩进行抽查、核对,然后归类、签名,送交体育教学部。
4
、体育教学部审定:教学部对成绩进行审定无误,最后盖章,成绩方能生效。
5
、学生全部修完体育课教学内容,经过考试获得规定学分,达到体育课基本目标是学生毕业、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。体育课总评成绩不及格或没有修满规定学分,必须重修不及格部分,经过补考达到规定学分,学生方准予毕业、获得学位。
6
、病、残不能正常上体育课的学生,必须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,如果不能完成规定的考试项目,可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,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,经市一级医院医生加意见, 经体育教学部审核,报教务处批准后可办理部分项目免考手续。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的学生,体育课成绩最高分为70分。
7
、因疾病或身体健康等原因,不能完成某一项目的考试,如“不能完成长跑考试”,需另选其它项目代替考试,代替项目最高分为70分。
8
、学生因疾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,由学生写出书面缓考申请,经体育教学部审核,报教务处批准后可办理缓考手续。
五、评分比例(学分)
1
、学分:第一学年2学分;第二学年2学分
2
、
评分比例
(1)
平时成绩:占20
%
(2)体育考试成绩:占80
%
评定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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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分比例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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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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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理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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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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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学生2000米跑、女学生1600米跑(学校规定项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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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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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自选项目(术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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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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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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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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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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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成绩认定标准
(一)
平时成绩:占20
%
评价办法:教师对学生出勤、学习态度与进步幅度、参加教学比赛能力等进行评价。
(二)体育考试成绩:占80
%
1.
体育理论成绩评价得分:满分10分
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试卷或作业批改情况酌情评分。
2.
学校规定项目考试成绩认定办法与标准:满分30分
男生2000米跑、
女生
1600
米
跑:满分30分
方法:由任课老师根据学生人数分成若干组。
要求:按田径规则进行。
因病或残疾无法完成该项目长跑的学生,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生证明,经任课教师同意签字后,报体育教学部分管领导批准后,学生可在:立定跳远、掷实心,二个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,考试标准参照《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见表)》执行,其最高分为:70分。
3.
学生自选项目考试成绩认定办法与标准:满分60分
要求:①学生不允许跨专项课选择不同项目考试,只允许在同一专项课考试项目中选择2个项目。
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专项课学习,若需要更换专项课学习,必须写出书面申请,并经体育教学部领导审核批准,方可重新安排。
③学生自选项目考试。学生可根据所学专项或特长自由从专项课所设定的考试内容4—5项目)中选择2个项目完成考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