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金融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
20 -20 学年 第 学期 教务处制
姓 名
学 号
系别
缓 考
原 因
课 程
任课教师签名
辅导员意见
签名(章):
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意见
教务处意见
备注:
①学生因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,必须提出缓(免)考申请,并附上证明材料,否则,按旷考处理。
②此表一式三份,一份交教务处,一份交课程所在系(部)教学秘书,一份本人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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