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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金融学院健身房管理规定

广东金融学院健身房管理规定


学校健身房,是师生进行教学、训练、锻炼的活动场所。为了确保健身房活动安全、有序、健康地进行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:

一、          凡进入健身房锻炼者,必须凭健身次票或健身卡及学生证。

二、          入馆者必须遵守本馆规章制度,穿皮鞋、拖鞋、光膀者严禁入内,严禁在馆内起哄、喧哗、嬉戏打闹。

三、          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严禁在馆内吸烟和吃零食,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、纸屑。

四、          馆内公用财产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使用或外借,如发现擅自使用者,予以重罚。

五、          对持器械练习要轻拿轻放,发现器械有问题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,以便及时维修。

六、          馆内器械要合理使用,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。

七、          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如擅离岗位,将予以严肃处理。

八、          入馆时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如有遗失,本馆一概不负责。

九、          健身房开放时间:星期一---星期天:下午1500—2000

十、          每次入馆按1小时计算,超过1小时而不足2小时则按2小时计,以此类推。

次票:4/张(校内)    5/张(校外)

次卡:35元(10次)     65元(20次)

体育教学部

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

场馆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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